2017-12-13 03:08:56 来源:绿法(国际)联盟秘书处 作者:绿法(国际)联盟秘书处
摘要:2017年7月2日下午,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双周内部研讨会第185期在京举行,会议主题为“统一监管规制下的资产管理新趋势”。绿法(国际)联盟秘书长、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光超应邀出席研讨会。
新金融联盟理事长、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CF40高级研究员谢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陆磊,CF40秘书长王海明,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副司长郭凯,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王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华夏银行行长张健华,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郑京平,华融证券副总经理高鹤,中国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国美金控总裁陈伟,中国农业银行非执行董事陈剑波,新华保险投资部总经理陈一江,中信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孙炜,宜信公司创始人、CEO唐宁,中信银行资管中心副总裁罗金辉,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有关领导出席本次会议。
研讨会上,CF40高级研究员谢平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陆磊分别就“中国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和“建立更为规范的资产管理产品标准规制”发表主题演讲,对我国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和现状、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和乱象、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考虑进行解读。
圆桌研讨中,参会嘉宾围绕“当前金融监管的主要争议是什么”、“如何客观认识当前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如何理解当前金融监管目标存在偏差的问题”、“如何理清金融监管与财政和产业政策之间的关系”、“如何看待同质同类金融业态统一归口监管的问题”、“如何理解当前热议的几种金融监管改革模式”、“如何正确认识金融监管改革的原则”等当下中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十二个热点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刘光超秘书长针对上述议题从法律角度发表看法。他表示,首先,当前资管业务存在的乱象很大程度上是金融监管立法的滞后和立法的部门化造成的,在这一问题上不能搞一刀切,实践中应当将金融创新和监管套利区别对待;其次,统一规制资管业务的实现对立法体系的重塑和监管体系的改革都提出了挑战,真正意义上的统一规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最后,对资管业务的统一规制希望尽可能遵循原则,只需解决定义、分类、准入、负面清单、责任五个根本性问题即可,其他的问题应该交由市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