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视界 | 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在建立健全五大机制上进行探索

2021-09-01 21:34:37  来源:绿法国际联盟   作者:绿盟研究院

摘要:8月31日晚,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试点方案》明确在建立健全总量调控机制、价格分类形成机制、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价格监测考核机制五大机制上进行探索,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配置、完善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规则程序、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能力建设。《试点方案》还明确,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遴选5个试点城市,直接联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医疗服务价格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第十九次会议精神,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医疗服务价格领域持续加大改革力度,特别是2016年开始,各地配合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控制公立医院药耗采购成本,稳妥有序地进行了多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优化,对推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转轨、促进医疗技术进步、支持医疗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宏观管理较薄弱、杠杆功能不充分、协同配套有待强化等,亟需抓住国家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以及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有利时机,通过改革加以解决。

改革试点的总体考虑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在破除疏导深层次机制性矛盾、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发挥系统协同作用上发力,既要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控制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也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在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支持医疗服务创新发展上做文章,促进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一、明确在建立健全五大机制上进行探索

1、更可持续的总量调控机制。主要是统筹把握价格调整的总量、结构和频率,实现节奏可控、结构均衡,把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的宏观管理摆在首要位置,让价格宏观水平与医疗事业发展、社会承受能力、区域发展差异等宏观因素相匹配,平衡好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

2、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其中,医院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均质化程度高、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大,需要政府强化大数据作用,把价格基准管住管好;难度大差异大的复杂项目,需要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政府“管总量、定规则、当裁判”,公立医院在给定的总量和规则内形成价格,既发挥公立医院的专业优势,也引导公立医院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

3、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动态调整机制是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的重要一环,是联结宏观管理和微观定价的关键抓手。具体来说就是要确立医疗服务调价的触发机制,什么情况下可以调,什么情况下不能调,都要有规矩可循。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医院改革绩效、医保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灵敏有度地把握调价窗口和节奏,稳定价格预期。

4、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价格项目是医疗服务收费的基本单元。好的价格项目,要能够适应和支持临床创新发展,要具有相对规范和稳定的内涵,满足管理、监测和评价的需要。《试点方案》提出的改革方向,就是要以服务产出为导向,聚焦技术劳务,逐步形成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

5、严密高效的价格监测考核机制。价格监测考核机制是改革试点平稳实施的重要保障。要强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运行情况评估,发挥监测考核评估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促使医疗服务价格的总量调控、分类形成以及动态调整之间形成政策闭环,使价格管理和医院运行之间形成正向的互动关系。

二、从三方面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支撑体系

1、优化管理权限配置,使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能够更好地满足宏观管理需要,更好地匹配国家、省、地市等各个层级的管理能力,更好地反映医疗资源的属地化特征。

2、完善定调价程序,最大限度用规则代替自由裁量,更好地满足规范有序、灵敏有度的管理要求,更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

3、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包括加强上下衔接、区域联动、信息共享,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队伍建设等。

三、统筹推进4项配套改革

《试点方案》统筹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相关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综合效应,具体包括: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进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完善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投入机制、衔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等。

最后,《试点方案》明确,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遴选5个试点城市,直接联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其他有条件的省份也可组织设区的市,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根据上述《试点方案》,医用耗材将从价格项目中逐步分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行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通过3至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到2025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成熟定型,价格杠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来源丨中国青年报、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