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3 10:05:43 来源:绿法国际联盟 作者:绿盟研究院
摘要:7月1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研究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金融委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绿法联盟研究院对此次会议主要内容进行关注。
严打欺诈发行、财务造假
会议认为,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事关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及市场秩序,制约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必须坚决、果断、及时地加以纠正。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制度建设存在短板,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较低,发生了多起恶性财务造假案件。新修订的证券法已大幅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监管规章制度正在不断完善,构建了立体处罚的有力框架,证监会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证券执法和司法工作,坚决打击、遏制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回应社会各方面期待
今年以来,金融委已多次表态要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
金融委4月7日第二十五次会议提出,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不断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场活跃度。
金融委4月15日第二十六次会议强调,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
金融委5月4日第二十八次会议强调,必须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严肃市场纪律,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
5月27日,金融委办公室发布11条金融改革措施,将出台《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明确对金融机构违法行为的按次处罚和违法所得认定标准,从严追究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责任,对违法责任人员依法严格追究个人责任,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者形成有效震慑,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多措并举加强和改进证券执法工作,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和良好生态。
一是严厉查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加快调查、处罚、移送工作,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
二是强化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力度,要加快新修订的证券法实施细则落地,对典型重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个案,依法及时启动“集体诉讼”。
三是深化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
四是配合立法机关加快刑法修改等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惩戒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提高刑罚力度。
五是完善符合资本市场发展需要、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基础制度建设,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强化专门的执法力量。
六是由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形成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合力,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七是加强舆论引导,多渠道、多平台强化对重点案件的执法宣传,向市场传递“零容忍”的鲜明信号,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功能,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市场生态和文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持续推进打击场外配资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
证监会7月8日发文称,目前,一些不法机构或个人创建场外配资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称提供最高十余倍的炒股资金,以“您炒股、我出钱”“杠杆炒股、盈利高”“实盘交易、门槛低”“资金安全、提现快”等为噱头,诱导投资者参与场外配资活动。近日,各地证监局曝光了一批场外配资平台,经汇总整理,现将258家非法从事场外配资的平台及其运营机构名单予以集中曝光。
证监会称,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规定,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专营业务,未经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场外配资活动本质上属于只有证券公司才能依法开展的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机构或个人未取得相应证券业务经营资质从事场外配资活动的,构成非法证券业务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在强调场外配资违法性的基础上,明确了场外配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场外配资参与者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证监会表示,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证券法,持续推进打击场外配资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秩序。对场外配资活动,证监会将持续加大监测力度,积极调查处理,及时予以曝光,严格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场外配资平台均不具备证券业务经营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活动,有的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广大投资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场外配资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如因参与场外配资被骗,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易会满: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
6月18日在上海举行的陆家嘴论坛上,易会满强调,中国将继续加强与境外金融监管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的广泛联系,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共同建立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联盟,共同解决加强全球上市公司审计监管合作的路径问题,共同维护各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些也是在新起点上推进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新要求、新内涵。
易会满强调,未来中国将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继续推进科创板建设,加快推出将科创板股票纳入沪深通的标的;引入做市商制度,研究允许IPO老股转账等创新制度;抓紧出台科创板再融资管理办法,推出小额快速融资制度,支持更多的硬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发布科创板指数,研究推出相关产品和工具。
易会满指出,未来中国将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的双向开放,持续深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特别是,将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继续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切实增强中国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和适应性,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此前4月26日,证监会对瑞幸造假相关问题给出回应。证监会表示,自瑞幸咖啡自曝财务造假以来,证监会第一时间对外表明严正立场,并就跨境监管合作事宜与美国证监会沟通,美国证监会作出了积极回应。中国证监会一向对跨境监管合作持积极态度,支持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查处其辖区内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
来源丨Wind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