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8 14:46:46 来源:绿法国际联盟 作者:绿盟研究院
金融委办公室5月27日发布的11条金融改革措施,涉及中小银行改革方案、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新三板转板、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内容。
一、创业板、新三板改革
1.出台《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八项主要规则,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建立健全对创业板企业的注册制安排、持续监管、发行保荐等配套制度。
2.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新三板改革,积极稳妥实施公开发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精选层,允许公募基金投资,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明确转板范围、条件、程序等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
二、强化银行体系改革
1.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完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
2.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
3.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推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担保费率,充分发挥风险分担作用,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三、推动对外开放,引导注会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对外开放方面,金融委表示将推动信用评级行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四、从严追究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责任
出台《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明确对金融机构违法行为的按次处罚和违法所得认定标准,从严追究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责任,对违法责任人员依法严格追究个人责任,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者形成有效震慑,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