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8 09:32:44 来源:绿法国际联盟 作者:绿盟研究院
摘要:1月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十四次会议,研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尽快研究出台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相关举措,并提出四项具体举措,涵盖货币政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本补充和政府融资担保体系等多方面。不过,从表述上看,本次会议并无太多新提法,多是针对前期部署的政策举措的再强调。绿法联盟研究院将对此次会议内容进行关注。
一、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安排
会议指出,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支撑就业、稳定增长、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认识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切实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会议要求,尽快研究出台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相关举措。具体来说,包括四方面举措,其中之一是围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实行差异化监管安排,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金融机构履行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主体责任形成有效激励。
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近日表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今后还要继续鼓励机构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民企小微领域,监管政策、银行内部激励机制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突破与完善。
在货币政策方面,不少分析指出,今年预计还会通过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举措对普惠金融精准滴灌,并结合降息举措,为银行提供充足的低成本资金,促进银行负债端成本下降,进而带动贷款端定价下行,降低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
去年以来,普惠金融取得明显发展,目前普惠口径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过11万亿元,按照有关部门的部署,2020年还要引导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领域的支持力度。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具体来说,有三方面目标:
1、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再增加2万亿元以上,贷款增速要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工农中建交五家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20%。
2、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力争2020年再增加300万户以上的小微企业贷款。
3、在降成本方面,力争2020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的综合成本再下降0.5个百分点。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补充道,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将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小微企业信贷的供给,引导银行细分客户群体,避免“垒小户”,促进客户下沉。支持政策性银行通过转贷方式加大对中小银行的合作。
二是研究出台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健全商业银行考核评价的长效机制,研究适度加大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的灵活性,将尽职免责政策落地落实。
三是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指导银行根据LPR机制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
“总体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经过一年的调整,已经降的比较低。其中,大型国有银行利率稳中有降,基本按照LPR的定价走向;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有进一步利率下降的空间;对于地方中小银行中利率比较高的部分,我们也会引导银行进一步调整贷款利率。”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
四是调整小微企业贷款方式,主要扩大续贷、信用贷款占比,减少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
五是深入研究促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降低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成本。
二、扎根当地 明确地方中小银行经营定位
本次金融委会议除了部署上述一条举措外,还部署了以下三方面举措: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
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促进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能力;
继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快涉企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拓宽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实际问题。
其中,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近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计划,到2025年,实现金融结构更加优化,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保险机构体系。要增强地方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城市商业银行要建立审慎经营文化,合理确定经营半径,服务地方经济、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农村中小银行要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增强县域服务功能,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肖远企表示,过去部分地方中小银行倾向快速扩张,跨区经营、垒大户,《意见》明确了地方中小银行的经营定位,这也是吸取了过去的经验教训。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推进省联社改革,但改革会因地制宜采取多样化的模式。
三、再次“点名”中小银行资本补充
此前金融委会议多次“点名”中小银行资本补充,足见监管部门对中小银行资本水平的重视。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充足的资本是银行抵补风险、实现业务扩张的“本钱”,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期,银行不良贷款不断暴露需要加大核销力度,以及要通过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这些都要依靠充足的资本作支撑。
银行资本补充的方式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内源性资本补充,主要依靠利润留存;一类则是外源性资本补充,方式包括IPO、定向增发、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可转债等。
尽管近年来银行业发行资本补充工具“热火朝天”,但发行主体依旧是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外源性资本补充能力相对较弱。有粗略统计显示,2018年,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含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发行量近万亿元,但城商行、农商行融资规模不足10%。1月7日,工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批准新增发行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0亿元的资本工具。
为拓宽中小银行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监管层已经有所行动。去年7月,监管部门发文允许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银行发行优先股;另外,去年新推出的银行永续债也进一步扩容至城商行,台州银行、徽商银行、泸州银行等先后获批在境内市场发行永续债。
优先股、永续债向中小银行敞开大门,也利于优化中小银行的资本结构。从我国商业银行的各级资本工具和补充渠道来看,核心一级资本主要依赖普通股和留存收益;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目前包括优先股、永续债,在2019年永续债创设之前,未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的中小银行无法发行优先股,许多中小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接近于0。
肖远企表示,当前,我国银行业的资本补充压力还是比较大,银行虽然可以依靠利润留存的方式补充资本,但单靠内源性渠道不足以支撑业务发展,银行也需要拓展外部的资本补充渠道。从我国银行业的资本结构看,核心一级资本相对充足,但其他类型的资本充足率相对较低,且非核心一级资本补充工具相对较少。相较之下,国外银行业的非核心一级资本补充工具较多,资本补充工具减记和转股的触发条件明确,且执行严格。下一步,我国也要对资本补充工具的减记和转股条件进一步细化明确,并严格执行。
来源 | 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