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第一快讯 |《反垄断法》首次“大修”:五大变化

2020-01-07 15:54:11  来源:绿法国际联盟   作者:绿盟研究院

1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其网站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草案》较旧《反垄断法》,主要有五大变化:

一、新增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条款

《草案》首次拟将互联网新业态列入。

认定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草案》规定“还应当考虑网络效应、规模经济、锁定效应、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等因素。”

二、违法处罚金额最高提至五千万元

《草案》对经营者、行业协会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处罚标准均有大幅提升。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于上一年度没有销售额的经营者或者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对于行业协会的垄断行为处罚标准也提高,处罚上限由五十万元增至五百万元。

三、防范行政垄断公平竞争审查拟入法

《草案》新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条款。

第九条:国家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政府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四、增设刑事责任条款

“旧版”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草案》增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款。

五、强化反垄断工作的威慑力

“旧版”第六章是“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草案》修改为“对涉嫌违法行为的调查”,并赋予了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和部分处理权限。

第四十四条新增“必要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强化了反垄断执法工作的威慑力,从而有利于调查取证、查封扣押等措施的执行。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