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第一快讯 |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定存门槛降至50万元

2019-12-26 15:52:28  来源:绿法国际联盟   作者:绿盟研究院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提到,将外国银行分行吸收中国境内公民人民币定期存款由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修改为每笔不少于50万元。

《细则》对照《条例》修改的内容作了哪些细化?对此,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在《条例》允许外国银行可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子行与分行的基础上,规定同时设立子行和分行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增加相应监管要求。

二是根据《条例》修改情况,相应取消人民币业务审批及来华设立机构的外国银行总资产要求的内容,并对《条例》中经营人民币业务应符合的审慎性要求进行明确。

三是考虑到《条例》将外国银行分行吸收中国境内公民人民币定期存款由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修改为每笔不少于50万元,而外国银行分行存款通常不投保我国的存款保险,因此增加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在开办存款业务时应向客户充分披露存款保险信息。

四是根据《条例》授权,修改外国银行分行生息资产指标具体要求,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应按不低于公众负债额的5%持有银保监会指定的生息资产。当外国银行分行持有银保监会指定的生息资产余额达到营运资金的30%时可以不再增持。

五是对外国银行境内分行实施合并考核。对原《细则》相关条款进行相应调整,将生息资产比例、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的考核方式从单家考核调整为境内分行合并考核。同时要求管理行履行合并报告职责,管理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履行合并考核职责。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