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第一快讯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新规划重点!

2019-12-25 14:24:46  来源:绿法国际联盟   作者:绿盟研究院

新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2019版)》(以下简称《须知》)私募产品备案2.0正式出台,设置4个月的过渡期,2020年4月1日正式施行。该须知共计39条,涉及到9大类主要变动内容:

一、明晰私募基金的外延边界

《须知》明确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范畴,私募投资基金不应是借(存)贷活动。

二、厘清管理人、托管人职责

《须知》提出:管理人不得从事与私募投资基金有利益冲突的业务,不得超过一家。

托管人要求: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不得通过合同约定免除其法定职责。

三、重申合格投资者要求

《须知》严格识别合格投资者身份,禁止代持。

四、明确募集完毕概念

《须知》第十条中明确募集完毕的概念。

1、投资者均签署基金合同,且认购款已进入基金托管账户;

2、 投资者均签署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并进行工商确权登记,均已完成不低于100万元的首轮实缴出资且实缴资金已进入基金财产账户。

五、规范基金封闭运作及例外情形

应当封闭运作,备案完成后不得开放认/申购(认缴)和赎回(退出)。

六、基金存续期限安排

《须知》规定,私募投资基金应当约定明确的存续期。

七、细化投资运作要求

《须知》中提出,禁止管理人刚性兑付、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禁止设立投资单元的要求。

八、从严规范关联交易

管理人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不得以私募投资基金的财产与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差异化要求

《须知》针对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资产配置基金三大基金类别分别做出了差异化规定。

来源: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