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9 15:29:37 来源:财经网 作者:绿盟研究院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追本溯源,《通知》是“资管新规”的系列文件之一,也是对“理财新规”的进一步补充。对比理财新规,《通知》有何新的要点?今年频繁出镜的结构性存款和智能存款有何异同?
虽然《通知》比业内预期来的要早,但基本延续了“理财新规”的相关规定,只是对于涉及结构性存款的业务做出了更加具体详实的规定。其中,最为核心的政策意图是规范部分银行的“假结构性存款”,整治票据贴现与结构性存款收益率倒挂的套利行为,降低商业银行资金成本,引导资金脱实向虚,服务实体经济。主要关键点有以下几点:
第一,强调结构性存款进入银行的表内核算,按照存款进行管理,并与其他存款进行严格区分。
第二,明确了只有具备普通型衍生品资质的银行才可发行结构性存款。这基本上筛除大部分仅具有基础类衍生品交易资质的中小银行。但是,后期业务持续开展获得普通类衍生品交易资质的同样可发行。
第三,在对外销售上,延续“理财新规”的规定,要求“专区双录”,但是并未禁止对于产品收益率的宣传。
第四,明确产品发行后属于非套期保值衍生品交易,其总风险资本不能超过本行一级资本的3%。在这一点的规定上,延续2011年发行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五,给予了足够长(12个月)时间的过渡期,便于银行对于存量产品的处置和调整。既符合了多数结构性产品期限在一年内的特点,又与“资管新规”的过渡期结束时基本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