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7 09:14:00 来源:绿法国际联盟 作者:绿盟研究院
摘要:要9月9日至10日,证监会在京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国金融形势通报和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有关部署,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布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重点任务。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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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市场改革路线图出炉,六大要点
看点一:分析当前形势 确保改革在稳定的市场环境下进行
证监会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分析了当前资本市场面临的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学习借鉴国际最佳实践,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形成强大合力,着力优化资本市场供给,着力推进关键制度创新,着力增强市场的内在稳定性,以实际行动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
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自今年3月下旬开始,易会满高度重视相关工作,证监会成立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应工作机制,证监会党委召开十多次专题会议,逐项研究具体改革举措,改革总体方案基本成型。
此次会议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国金融形势通报和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有关部署所进行的改革清单梳理,对资本市场当前的形势也有研判,可以看出的是,监管层将平衡好改革力度和市场承受力,在基本平稳的市场环境下推进各项改革。
看点二:稳步实施注册制,完善市场基础制度
会议指出,充分发挥科创板的试验田作用。坚守科创板定位,优化审核与注册衔接机制,保持改革定力。总结推广科创板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稳步实施注册制,完善市场基础制度。
从7月22日首批企业挂牌科创板到现在,科创板运行平稳。自科创板创立之日起,证监会就表示,要发挥科创板的试验田作用,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关键制度创新,推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注册制的实施倒逼着审核制的完善,从发审委的问询内容来看,新一届发审委的IPO审核政策基本延续此前方向,且问询范围更广,问询角度更为多元,更关注企业的信息披露详尽与否、公司治理情况、运行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行业标准等。
看点三:严把IPO审核质量关 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
易会满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及要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要求上市公司要敬畏市场,尊重规律,走稳健合规的发展之路;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敬畏专业,突出主业,自觉远离市场乱象;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也要求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在IPO审核方面,截止目前,今年以来第十八届发审委的IPO审核通过率超过八成,IPO排队企业近500家,目前,证监会正在进行的IPO企业现场检查工作,主要是检查工作底稿是否合规以及财务情况等,目的是切实强化IPO申请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审慎执业,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退市方面,今年A股退市公司数量已有10家,创近年新高。“欺诈退”、“违法退”、“业绩退”、“破面退”、“主动退”、“重组退”层出不穷,A股市场IPO常态化的同时,退市也正在走向常态化。
看点四:推进创业板改革,加快新三板改革
会议提到,要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短板。推进创业板改革,加快新三板改革,选择若干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允许优质券商拓展柜台业务。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推进交易所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品种创新。丰富期货期权产品。
会议还指出,要狠抓中介机构能力建设。加快建设高质量投资银行,完善差异化监管举措,支持优质券商创新提质,鼓励中小券商特色化精品化发展。推动公募机构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推进行业文化建设。
看点五:大幅提高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等违法行为成本
会议表示,进一步加大法治供给。加快推动《证券法》《刑法》修改,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用好用足现有法律制度,坚持严格执法,提升监管威慑力。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应对外部冲击的韧性明显增强,证券法的修订和刑法的进一步完善,加大对违规者惩处力度,细化、调整、简化投资者赔偿机制,已是大势所趋。《证券法》正在修订过程中,按照之前监管层说法,拟年内推动法律修订完成,届时违法成本将大幅提高。今年4月公开的证券法“三读”稿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会议提到,要加强投资者保护。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罚没款优先用于投资者救济的制度机制。推动修改或制定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相关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提升稽查执法效能。强化案件分层分类分级管理,集中力量查办欺诈造假等大要案,提升案件查办效率。
看点六:要排出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
会议指出,改革重在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改革的统筹协调,排出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细化完善具体改革实施方案。会议要求,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大胆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作为,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平稳落地。
2、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方面重点任务
1. 充分发挥科创板的试验田作用。坚守科创板定位,优化审核与注册衔接机制,保持改革定力。总结推广科创板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稳步实施注册制,完善市场基础制度。
2. 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制定实施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切实把好入口和出口两道关,努力优化增量、调整存量。严把IPO审核质量关,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优化重组上市、再融资等制度,支持分拆上市试点。加强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分类监管、精准监管。
3. 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短板。推进创业板改革,加快新三板改革,选择若干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允许优质券商拓展柜台业务。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推进交易所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品种创新。丰富期货期权产品。
4. 狠抓中介机构能力建设。加快建设高质量投资银行,完善差异化监管举措,支持优质券商创新提质,鼓励中小券商特色化精品化发展。推动公募机构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推进行业文化建设。
5. 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抓紧落实已公布的对外开放举措,维护开放环境下的金融安全。
6. 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强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长期业绩导向,推进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监管。推动放宽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比例和范围。推动公募基金纳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金投资范围。
7. 切实化解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风险。
8. 进一步加大法治供给。加快推动《证券法》《刑法》修改,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用好用足现有法律制度,坚持严格执法,提升监管威慑力。
9. 加强投资者保护。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罚没款优先用于投资者救济的制度机制。推动修改或制定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相关民事赔偿司法解释。
10. 提升稽查执法效能。强化案件分层分类分级管理,集中力量查办欺诈造假等大要案,提升案件查办效率。
11. 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大幅精简审批备案事项,优化审批备案流程,提高监管透明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2. 加快提升科技监管能力。推进科技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监管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来源 | 新浪财经、证券时报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