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观察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发布,进一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2021-10-26 20:15:09  来源:绿法国际联盟   作者:绿盟研究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我国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住房水平显著提高的背景下,针对目前城乡建设中仍存在的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够、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尚未根本扭转等问题提出意见,进一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一、《意见》的基本内容

《意见》共包括5个部分。第1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2部分“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提出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等3项主要任务。

在第3部分“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中,《意见》从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等5个方面提出了转型发展的要求。

在第4部分“创新工作方法”中,《意见》提出要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城市智慧化建设、开展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等5项方法,将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在最后一部分“加强组织实施”中,《意见》提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培训宣传等重要措施。

二、《意见》为城乡高质量发展带来的促进作用

《意见》的实施,对于统筹解决城乡建设当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但过去城乡建设是重物不重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不够,忽视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人和谐共进的关系,城乡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的薄弱短板,影响了人民安居乐业。

《意见》提出,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实现人口、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协调,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等,这些对于在城乡建设当中全面落实生态文明要求,修复城市与自然、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改变城市建设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包容性不够的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特别是《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需求,提出了要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加强婴幼儿照护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区足球场等设施建设,我想,这些设施会大大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有利于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

大家也注意到了,昨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对“双碳”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大家可能也注意到,文件中特别提到了要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这一任务。城乡建设领域确实是碳排放的大户,而且随着城镇化过程的推进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碳排放占比预计还将呈上升的趋势。

针对当前城乡建设当中存在的“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突出问题,《意见》从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方面提出了系统解决思路,包括建立健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的协调机制,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以及体系化建设,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等等。这些措施,对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现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目标、推动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都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关键作用。

3、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过去城乡建设工作重速度、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重眼前、轻长远,没有形成一套与绿色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建设和监管体制机制。

《意见》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年来的一些工作成果和地方试点的实践经验,提出了符合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要求和我国实际的工作方法,包括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的统筹机制,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政策法规,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等措施,这些对于系统解决城乡建设当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具有重大的意义,也为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三、《意见》对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出的要求

《意见》主要提出了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保护塑造乡村风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统筹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镇村设施建设水平。

下一步,住建部围绕《意见》的贯彻落实,重点从5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以乡村建设评价为重要抓手,推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二是以农房建设为着力点,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大力提升农房品质。

三是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是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目标,加快村庄建设现代化。

五是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动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

总体来说,乡村建设行动是要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美丽的乡村,就是乡村要实现现代化,而不是去追求城市化,城乡的差距要缩小,但是城乡的差异要彰显出来。因为乡村是农耕文明的载体,也是传统文化的根基。古人讲“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所以我们所谈到的乡音、乡韵、乡愁、乡情、乡风、乡貌,它们都具有独特的价值,值得珍视。

四、《意见》对于城乡人居环境存在的系统性不足问题的考虑

城乡基础设施包括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燃气设施、供热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垃圾处理设施等等,这些设施本身是一个整体,而且相互关联。因此,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可有效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运行效率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保障城乡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要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档制度,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以及体系化建设,建设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城市街区,加强交通噪音管控,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及集中供热替代等重点任务。

《意见》的落实部署,需统筹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和绿色转型发展。

一是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标准技术水平,特别是拟发布各类基础设施的全文强制性规范,严格底线控制要求。

二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的普查建档,力争到2023年底前,基本摸清设施底数,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

三是印发实施“‘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统筹,加快设施体系化建设。

四是大力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提高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

五是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立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

来源丨国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