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超:定位“绿所”聚焦“跨界”,律师行业的共同使命

2017-12-15 09:22:20  来源:首届中国律所发展与创新论坛   作者:刘光超

导读:首届中国律所发展与创新论坛近期在京举行,绿法(国际)联盟秘书长、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光超在论坛上首次系统阐述了“定位‘绿所’、聚焦‘跨界’”的重要理念。刘光超认为:“我们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创新突围,不仅仅是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我们律师行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阐述“绿所”、“跨界”两大理念之前,刘光超首次客观评述了中国律师行业的现状,分析了律师行业未来发展的机遇和方向。“其实,律所如何健康发展?行业如何创新突围?不仅是道可特需要思考和解决的课题,也是全行业共同面临的任务。我们可以从规模、质量、结构、模式、评价五个方面来考虑。” 绿法(国际)联盟秘书长、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光超解释道。

从行业规模来看,刘光超说:“国内律师人数现已突破30万,2016全行业创收突破600亿元。不过2016财年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全球营业收入368 亿美元,一家机构是我们全行业收入的4倍左右。可见,我们的行业还比较小,甚至还很小。”

“我们来看看行业的质量。从业务分布来看,律师行业的二八现象更为严重,根据不完全分析,600亿中可能有90%以上的收入集中在10%的律所或律师手里。这说明我们的行业不平衡,甚至不健康。”同时,刘光超表示,在行业结构方面,无论从律所结构、收入结构,还是业务结构来看,都存在这不平衡现象。他认为:“少部分事务所规模过大,也为行业发展和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整体行业以小型所和大型所为主,已呈现两级化发展。适度规模化,是解决两级分化的重要理念,让行业走上健康发展之轨。”

“从事务所的发展模式看,最近几年,有些模式对传统的律所形成了极大冲击。从事务所的市场模式看,一些创新的做法逐渐出现,与互联网的结合,与金融的结合,日趋增多;从事务所的管理模式看,联盟形式、联邦形式、特许形式、联营形式、托管模式、合署办公形式层出不求,说明我们的行业正在变化,而且是一种内生式的变化。”刘光超说。

谈及行业的整体评价,刘光超提到三方面,即社会对律师的整体评价问题,客户对律师的整体评价问题,行业自身的评价体系建立问题。“简单说,社会评价整体在上升,但客户评价参差不齐,否定性评价增多,行业自身评价混乱,商业化迹象明显,行业的秩序受到了严峻挑战。”

刘光超表示,这一切都表明,“我们的行业很弱小、年轻、不平衡,而且还不够理性,但不可否认,我们处在一个空间无限、契机来临、发力突破、行业整合、模式创新的全新时代。我们作为行业的一份子,应该保持清醒、理性,当然更应该发展、创新,不要辜负时代的恩赐。”

在评述完行业现状和机遇后,绿法(国际)联盟秘书长、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光超着重阐释了“绿所”、“跨界”两大论坛核心理念。

首先关于“绿所”,不只是谐音。刘光超坦言:“是我们希望达到的律所良性状态,包括状态健康、方式理性、道路创新、发展自然四个层次。它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道可特目前正在实现的一种律所发展新模式。”

对于状态健康,刘光超认为,“律所自身而言,整合各方资源,深入了解律师需求,同时精准定位,全面掌握客户需求,是一种状态健康的表现。就社会而言,‘绿所’的独特之处在于理性,能够发挥社会平衡器、缓冲器和稳定器的功能,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推动社会向良好方向发展。这是一种律师行业的使命,是一种社会责任。”

“寻求理性发展是必然道路,我们可以适当的控制规模。因此,我提出‘适度规模化’的理念,保证律所和律师在合理、健康、理性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规模,进行一体化管理,形成新的律所发展格局。”刘光超如是说。

在道路创新的角度,刘光超强调:“我们面临要寻找一种切实可行、健康持续的管理模式,从而推进律所适度规模化改革,实现‘绿所’理念,我认为,公司制是更为合适的组织形式。”公司制律所实现由律师经营自己转变为律所经营律师、由关注眼前转变为投资未来、由强调个体转变为强调整体的转变;坚持公共投入、公共资源、公共团队、公共案源。更能保障律所实现真正健康、理性的发展。刘光超认为:“作为律所的管理者,需要关注行业共性,创新管理制度,探索真正有利于行业发展的道路和制度,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相应的机制和目标,最终实现质的飞跃。”

“我们将一直定位高端的品牌律所,走专业化、国际化路线,强调公司制,主张适度规模化,推出绿所理念,这是我们一贯的定位,不会变化。2017年,我们提出了‘绿色律所、幸福律所、一流律所’的战略,更加重视事务所的标志打造、文化建设、国际化理念和客户体验感这四个方面”。刘光超进一步阐释,“针对专业,我们今年将重点推出六个纵向业务部门:公司业务、争议解决、金融资本、地产基础设施、知识产权、国际业务;四大方面中心建设:商事调解(ADR)法律服务中心、不良资产法律服务中心、PPP法律服务中心、家族办公室法律服务中心;十四大重点产品线:私募投资与基金、新三板与IPO、并购、债券与资管、国际法律业务、PPP法律业务、重大商事诉讼、房地产开发、股权专家、家族办公室、不良资产、商事调解(ADR)、公司合规、人力资源与员工激励,以此形成矩阵式、网络化的立体业务格局。”

在刘光超看来,行业可以借助公司化机制的力量,拓展律师行业的新领域和新模式,汇聚行业之合力,打破藩篱和桎梏,努力推动全行业、全社会互通互融,互促互进,互帮互助。

因此,刘光超在业内首次提出了“绿所”的概念。他表示,“律所乃至整个律师行业应该定位于法治的‘绿芽’,怀着一颗变革的‘绿心’,培养人才的‘绿林’,保证执业的‘绿行’,打造心中的‘绿所’。公司化、专业化、适度规模化、信息化、国际化就是‘绿所’的选择和归宿。在这一点上,‘绿所’是个人、律所和行业和谐共生的必然选择,能够带动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在‘绿所’之路上,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同行者。”

而后,刘光超重点阐述了“跨界”的理念,他说道:“这里的‘跨界’不是越界,更不是不务正业,是我们律师生存发展适应市场的必由之路,也是律所建立生态走向创新的必然选择。”

“我们的视野必须跨界,不能只关注法律,还要关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因为法律只有跟这些结合时才鲜活才有意义;我们的知识必须跨界,要懂会计、金融、地产、外语,甚至文化、艺术、哲学、宗教等,可能还得懂点茶道、酒文化和高尔夫礼仪。

刘光超进一步强调:“我们的专业化必须跨界才能完成,通过律师服务纵向的条块化和所涉领域横向的行业化形成网格点式的专业化,才能真正满足客户需求,已逐渐成为我们行业的共识。我们的服务内容也可以跨界,可以将法律与战略规划、方案策划、管理咨询、税务筹划、人力资源、风险防控等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律师的市场边界。”

基于对“跨界”理念的深入理解,刘光超认为:“最重要的跨界是,我们律师、律所的生存和发展方式正在接受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金融创新的冲击和洗礼,法律互联网、法律智能、法律金融正扑面而来,我们不能坐视不理。”因此,道可特积极与非法律行业的机构联合发起成立了绿法(国际)联盟,最终目的在于携手打造绿色立体法律生态圈。这是一个以法律为核心要素,以研究院为依托,以互联网为平台,以国际化为视野,聚焦专业,着眼中观,强调创新,以解决行业痛点,挖掘行业机会,打造行业智库,培育行业中坚为宗旨的跨行业联盟,旨在汇集融合社会各行业的有机力量,形成社会健康发展的新机能。

刘光超最后强调:“这是一种全新的行业发展生态模式,我们期待这一跨界法律联盟能够打通行业壁垒,激活行业细胞创新基因,优化资源配置,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